(一)确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这是后续理赔的重要基础,明确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是否承担责任,承担何种程度的责任。
(二)交强险赔偿。若被保险人承担责任,其投保的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交强险存在分项限额,像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等。对于伤残赔偿部分,会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相关费用。
(三)商业三者险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若投保了商业三者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偿。
(四)伤残等级确定。保险公司的赔偿要依据法定的伤残鉴定标准来确定伤残等级,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出险,并配合提供相关证据,例如伤残鉴定报告、医疗费用单据等。
(五)赔偿争议解决。如果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存在异议,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