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状应由当事人本人签字或盖章,原因在于它是表明自身诉讼请求、阐述案件事实和理由的关键法律文书,体现了诉讼行为的严肃性,也确保了当事人意愿的真实表达。所以当事人务必亲自完成签字或盖章这一行为。
(二)律师在诉讼过程中扮演着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以及协助起草起诉状等角色,但代签起诉状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这违反了诉讼程序规定,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法院很可能不认可起诉状的效力。
(三)若起诉状效力不被认可,案件的正常受理和审理进程必然会受到影响,可能导致案件无法顺利推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且起诉状需由当事人本人签字或盖章,以确认其真实性和意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