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状递交法院后,通常需缴纳案件受理费,具体缴纳情况如下:
一、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比如,若诉讼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需交纳50元;若金额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要按照2.5%的比例交纳。
二、财产分割费用
涉及财产分割时,若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无需另行交纳费用;若超过20万元,超出部分则按照0.5%交纳。
三、其他诉讼费用
除案件受理费外,可能还需缴纳其他诉讼费用。例如申请费,若当事人申请相关事项,需按规定缴纳;证人出庭费用,若需要证人出庭作证,也需支付相应费用。
这些费用一般由原告在立案时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若想了解更详细准确的收费标准,可参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