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主要规定在《刑法》第十七条,其中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换言之,对于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触犯任何刑法规定,都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