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残赔偿金计算:
在杭州发生交通事故构成十级伤残,计算伤残赔偿金时,要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是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还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一般从定残那天开始算20年。要是伤者60周岁以上,每多一岁,计算年限就减少1年;要是75周岁以上,就直接按5年算。最后再乘以十级伤残系数10%,得出伤残赔偿金数额。
(二)医疗费赔偿:
以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为准,保留好所有的医疗票据,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这些都是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
(三)误工费赔偿:
要确定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误工时间可以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休假证明等确定。收入状况方面,如果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四)护理费赔偿: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来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五)营养费赔偿:
结合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具体数额。医疗机构会根据伤者的身体状况、恢复情况等给出合理的营养建议和期限。
(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十级伤残一般会有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