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扣车的一般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扣车时间为25日。这是通常情形下的时间限制,当事人可以据此对车辆扣留时长有个基本预期。
(二)明确检验、鉴定相关时间及后续通知领取事宜。若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要知道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日。经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三)关注检验、鉴定时间延长的情况。如果检验、鉴定时间超过30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四)注意特殊情况。若涉及刑事案件等特殊情况,扣车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当事人要做好心理准备,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