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事故处理不满意被交警扣车,首先要向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在写书面异议时,要清楚说明不满意的具体原因,比如认为事故责任认定不准确、处理流程不规范等,同时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例如要求重新认定责任、尽快返还车辆等。
(二)交警部门收到异议后会进行审查。如果审查发现确实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交警部门会及时纠正错误,并将被扣车辆返还给车主。
(三)如果对交警部门的处理结果仍然不满意,车主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申请行政复议时,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是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扣车决定的交警部门的上级机关提出申请。而提起行政诉讼,则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通常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四)在整个处理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的照片,它能够清晰反映事故发生时的实际情况;还有交警部门出具的各种处理文书等,这些证据可以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