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是关键。在离婚时,首先要弄清楚债务到底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共同居住房屋的房贷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像一方婚前就欠下的债务,或者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通常就是个人债务。
(二)根据债务性质确定偿还责任。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例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店铺所欠的货款,就需要用夫妻共同的财产去还。个人债务则由负债的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
(三)债务性质难以区分时的处理办法。要是遇到债务性质不太好区分的情况,先由夫妻双方好好协商确定怎么偿还。要是协商不成,那就得由法院根据债务的具体情况,按照公平的原则来判决。
(四)特殊情况下债务性质的认定。即便有些债务一开始看起来像是个人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个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这个债务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投资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这种情况下即使是以个人名义借的,也算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