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积极沟通。当因对事故处理不满意而被交警扣车后,第一时间和交警部门取得联系,详细询问扣车的具体原因和依据是什么,这样能清楚了解交警扣车的出发点,也便于后续判断其是否合理。
(二)若认为扣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要提出书面申诉。把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清晰、有条理地写出来,让相关部门能准确明白你的诉求,增加申诉的说服力。
(三)向上级交警部门或相关监督机构反映情况。有时候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可能存在一些疏忽或者误解,上级部门或监督机构能够从更客观的角度去审查和处理问题,可能会更有效地协助解决扣车纠纷。
(四)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像事故现场照片可以还原事故发生时的真实情况,交通警察的执法文书能证明执法过程和相关决定,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护权益时都可能起到关键作用。
(五)如果扣车时间超过法定期限,要依据法律规定要求交警部门返还车辆并赔偿损失。交警扣车是有法定程序和期限的,超过期限扣车是不合法的,车主有权要求返还车辆,并且对于因扣车而遭受的损失,比如因无法使用车辆而产生的交通费用等,有权要求交警部门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