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遇到责任认定书没审核的情况,要第一时间启动审核程序。主动向负责审核的部门或者机构提交这份认定书,同时清晰、准确地说明没有审核的具体原因,这样有助于审核部门了解情况,提高审核效率。
(二)在审核的过程中,相关方需要极其认真地核对责任认定书里的各项内容。像事故经过的描述,要检查是否和实际发生的情况相符,有没有遗漏重要细节或者存在错误表述;对于责任划分部分,要依据相关法规和事实,判断是否合理、公正。一旦发现有错误或者遗漏的地方,必须及时向审核部门提出来,并明确要求予以更正。
(三)审核部门在进行审核时,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程序来操作。如果经过仔细审核,确认责任认定书没有问题,就会对其予以认可;要是发现存在问题,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重新进行认定,或者作出相应的调整。
(四)各方都要充分认识到及时审核责任认定书的重要性,因为这关系到每一方的合法权益。所以,在整个审核过程中,都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相关审核工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