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效力顺序有着明确规定。公证遗嘱效力居首。自书遗嘱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且注明日期,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都要签名。打印遗嘱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每页都要签名注明日期。录音录像遗嘱得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其中记录姓名或肖像以及日期。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时立,且需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危急解除能书面或录音录像立遗嘱时,口头遗嘱就无效了。
在订立遗嘱时,为确保遗嘱有效,首先要明确自己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如果追求最高效力且条件允许,可订立公证遗嘱。订立自书遗嘱时要严格按要求书写签名注明日期。代书、打印、录音录像遗嘱要保证见证人的数量和见证流程符合规定,口头遗嘱尽量少用,万不得已使用时也要符合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