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场合下,如公众演讲、公开会议等,他人正常录音一般不构成侵权,因该场合言行有公开性。
(二)私密场合中,像私人住所、未经许可的私人交谈场景,未经本人同意录音,可能侵犯隐私权。
(三)从著作权看,若录音内容涉及独创性表达,未经授权录制并用于商业传播等,可能侵犯著作权。
(四)若录音行为出于恶意,为歪曲、诋毁名誉等,可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判断是否侵权要结合具体场景、目的及使用情况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