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跟踪取得证据的合法性判断:
如果在跟踪过程中,存在侵犯他人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违法情形,像未经允许私自闯入他人住宅去跟踪拍摄获取证据,这种情况下取得的证据一般会被认定是非法证据,不具有效力。因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规定。而如果跟踪行为是在公共场所开展的,并且没有使用非法的手段,仅仅是正常的观察和记录,那么这样取得的证据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证据。例如,在商场等公共场所跟踪观察某人的行为并记录下来,只要手段合法,就可能是有效的证据。
(二)关于跟踪取得证据的关联性和真实性判断:
跟踪取得的证据必须要和案件中需要证明的事实存在关联。也就是说,这个证据能够对案件的关键问题起到证明作用,而不是无关紧要的信息。同时,证据还必须是真实可靠的,没有经过篡改或者伪造。比如,记录的内容必须是真实发生的,不能是编造或者修改过的。
(三)综合判断:
证据的有效性需要综合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这三个方面来进行判断。只有在这三个方面都符合要求的情况下,跟踪取得的证据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证据,在司法实践中被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采用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证据应当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