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重婚的认定:
要明确重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上的重婚,就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又和另外一个人去登记结婚了,这种情况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在婚姻登记机关有两次结婚登记记录。另一种是事实上的重婚,也就是有配偶的人,虽然没有和别人再去登记结婚,但是和别人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比如说,对外宣称是夫妻,周围的邻居、朋友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像这样的情况就属于事实上的重婚。
(二)男人有小三不必然构成重婚:
如果男人只是和小三有普通的婚外情关系,比如偶尔约会、发生性关系等,但是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没有再次去登记结婚,那这种情况是不构成重婚的。不过,这种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应该互相忠实的义务。
(三)离婚诉讼中的责任承担: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存在这种有小三但不构成重婚的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对无过错方的一种保护和补偿。
(四)重婚行为的刑事责任: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男人和小三存在重婚行为,不管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都可以依法追究这个男人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的规定,犯重婚罪的,要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