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受伤职工及其单位而言,要清楚了解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的正常期限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所以在申请时,要确保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准确、完整地提交申请,避免因为材料不齐等原因导致鉴定时间不必要的拖延。
(二)如果遇到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等特殊情况,要知道鉴定结论的作出期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主任批准后是可以延长30日的。在此种情况下,职工及其单位需要保持耐心,积极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安排,比如按照要求提供进一步的检查资料、配合专家的询问等。
(三)在整个鉴定过程中,职工及其单位要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保持良好的沟通。若对鉴定流程、所需材料等存在疑问,及时向相关工作人员咨询,确保鉴定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