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损失明确且双方对责任没有不同意见,保险公司可以自行定损,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双方一起定损,能提高理赔效率。
(二)多数时候,为保证定损的公平公正以及结果准确,建议双方一起参与定损。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减少双方后续对定损结果产生分歧的可能性。
(三)当双方无法一起进行定损时,保险公司会按照自身设定的定损标准以及相关的证据来完成定损工作。
(四)要是客户对保险公司给出的定损结果存在异议,那么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再次勘查,也可以通过和保险公司协商等办法来解决问题。
(五)是否需要双方共同定损并非是理赔过程中的强制要求,具体要根据实际的理赔情形以及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该法条强调了保险人在理赔过程中需履行的核定等义务,其中就涉及到定损相关流程需依法依规进行,以保障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