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保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净身出户协议时,双方必须是出于自身真实意愿,没有受到他人欺骗、强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任何一方都不能通过隐瞒重要事实或者以威胁等方式让另一方签订协议,否则该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比如,一方谎称家里有巨额债务,让另一方在恐惧下签订净身出户协议,这种情况就是不合法的。
(二)明确协议内容。协议中对于财产的相关规定要清晰、具体。要详细列出各种财产的范围,像房屋、车辆等不动产,金银首饰、家电等动产,银行存款的具体数额及存放银行,以及在公司的投资权益等。不能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比如“部分财产归一方所有”,这样容易引发后续的纠纷。
(三)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净身出户协议不能与法律的强制要求相冲突。例如,不能因为签订了净身出户协议,就逃避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无论财产如何分配,都不能影响这一义务的履行。
(四)采用书面形式并签字确认。为了保证协议的有效性和可证明性,最好以书面形式签订净身出户协议,而且双方都要在协议上签字。这样在后续发生争议时,有明确的书面依据。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公证后的协议证明力更强,但即使没有经过公证,只要满足前面提到的条件,法院也有可能认可该协议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