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
如果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按照法律规定,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配合度高,证据充分,可能不到三个月就能完成;若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如出现新的复杂问题或争议,会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时间就会相应延长。
普通程序
对于案情较为复杂或者其他不符合简易程序审理条件的离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普通程序从立案之日起,一般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比如案件涉及大量财产需要清查、评估,或者存在子女抚养权争夺且需要进行亲子鉴定等复杂情况,审理时间就可能会延长至一年甚至更久。
存在二审的情况
如果一审判决后一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的审理期限一般是三个月。从起诉到二审结束,整体时间可能会达到九个月左右。
其他特殊情况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需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这样整个离婚诉讼的时间就会更长;若涉及涉外婚姻、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等特殊情况,也会使诉讼时间大幅延长,可能需要一年半到两年甚至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