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残赔偿金计算: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按20年算。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算。3个十级伤残赔偿系数大概14%(各地标准或不同)。
(二)其他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按实际支出和相关标准算。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四)最终赔偿:结合事故责任划分、受害人情况及当地经济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