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执行期限方面,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执行期限通常和执行案件本身执行期限相同,一般是6个月。要是6个月时间不够,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后,可以再延长3个月。要是还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延长,那就得报请上级法院批准。所以,在实际中要关注法院对于执行期限的安排和相关审批情况。
(二)在财产是否会被执行上,如果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只是被执行人配偶的个人财产,并且这个财产和被执行人的债务没有关系,通常是不会被执行的。只有当财产和被执行人的债务有联系,例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时,才有可能被执行。所以要明确财产性质以及和债务的关联情况。
(三)具体执行期限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实际情况不同、法院的工作安排不同等,都会影响执行期限,不能简单地统一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虽然此条主要是关于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但也说明执行相关事宜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定程序确定,执行期限也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