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一般情况的交通事故,交警会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常规的处理时间,在这个时间内,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的情况、各方陈述等综合信息,确定事故的责任等相关内容。
(二)要是事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比如对车辆的安全性能、驾驶员是否酒驾等进行专业检测鉴定,那么交警会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因为只有在这些关键的检验鉴定结果出来后,才能更准确地认定事故责任。
(三)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还没侦破的特殊情况下,如果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内,就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将其送达给受害一方当事人。这样做是为了保障受害者在逃逸案件未侦破时,也能有相关的认定文书来维护自身权益。
(四)对于复杂、疑难的交通事故,比如涉及多方责任难以界定、事故原因复杂等情况,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可以延长15日。这是考虑到这类事故的复杂性,需要更多时间来调查和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