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常见做法。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结束,如果后续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依职权主动恢复执行。比如,被执行人原本没有存款,但后来获得了一笔意外的遗产,此时法院就会恢复对该案件的执行,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若被执行人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即便当前表面上看起来没有财产,法院也不会放过。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例如,被执行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偷偷过户给他人,试图逃避执行,法院一旦查实,就可能对其进行罚款或者拘留。
(三)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被执行人的逃避执行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从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判决却故意隐匿、转移大量财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这种情况下就可能触犯该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依职权恢复执行。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