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仅结婚后不同居的情况,不能简单认定为骗婚。因为不同居可能有多种合理原因,比如感情不和,双方还需要时间磨合彼此的性格、生活习惯等;也可能是由于工作生活安排,例如一方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异地调动等,导致暂时无法同居。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沟通、协商来解决同居问题,尝试增进彼此的了解和感情。
(二)如果存在婚前一方故意隐瞒重大事实,并以结婚为手段骗取对方财产,且婚后拒绝履行夫妻同居等基本义务的情形,就可能涉嫌骗婚相关的欺诈行为。此时,受欺诈方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像婚前承诺同居的聊天记录,能够证明对方在婚前有与自己共同生活的意愿,而婚后却违背承诺;还有对方关于财产欺诈方面的证据,比如隐瞒巨额负债的相关文件、虚假陈述财产状况的录音录像等。当证据收集充分后,若涉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合理分割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存在骗婚的欺诈行为,另一方有权依据此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关系,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