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在口头诽谤案件中,两个人以上的录音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以作为证据,能相互印证增强可信度,但单一录音证据存在局限性,且追究诽谤者责任还需满足诽谤行为构成要件。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视听资料属于法定证据种类。在口头诽谤案件中,若录音是通过合法方式取得,像在公开场合或不侵犯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情形下录制的,就具备证据合法性。两个人以上的录音能够相互印证,让证据的可信度得以提升。不过,单一录音可能因不清晰、不完整或者存在剪辑等问题,影响其证明力。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严谨审查录音证据,结合案件其他证据和具体情况判断其证明力。而要依据录音追究诽谤者法律责任,必须满足诽谤行为构成要件,例如故意捏造虚假事实等。若你在处理类似口头诽谤问题时,对录音证据的有效性、证明力等存在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