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要保留好所有治疗伤病的费用凭证,以证明合理的医疗费支出。误工费需提供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相关证明。护理费按实际护理情况计算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等都要留存相应票据。若构成伤残或导致死亡,按规定主张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
(二)财产损失赔偿方面,及时对车辆维修费用等进行评估和记录,保存好相关发票和清单。
(三)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要提供遭受精神损害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