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交警在事故发生后10天仍未处理,可向处理该事故交警部门的上级机关进行投诉。在投诉时,要清晰、准确地说明事故的具体情况,以及交警未及时处理对自身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催促其尽快完成处理工作。
(二)自行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的清晰照片,能反映事故发生时的真实状况;还有证人证言,要注意确保证人身份真实且能清楚描述事故相关情况等。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的诉讼中非常关键。
(三)要关注当地的交通管理规定以及事故的实际处理进度,因为不同地区可能在处理期限等方面存在差异,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来确定。
(四)要是对交警的处理方式存在疑问,咨询专业律师是个不错的选择,律师能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