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要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给出的证明来确定。要是受害人因为受伤导致残疾,并且持续误工的情况,那么误工时间能够计算到定残日的前一天。比如,某人在车祸后受伤住院治疗,医院开具的出院证明上注明需要休息3个月,那么这3个月就是误工时间;如果此人因伤致残且持续误工,从受伤到定残日中间这段时间(算至定残日前一天)都算作误工时间。
(二)计算收入状况
1. 有固定收入的情况
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误工费。例如,一名上班族每月工资5000元,因车祸请假1个月,这1个月实际少发工资3000元(扣除五险一金等),那么误工费就是3000元。
2. 无固定收入的情况
当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时,先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要是无法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就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一名自由职业者无法提供最近三年的收入证明,其从事的是运输行业,那么就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运输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
(三)提供相关证据
受害人需要提供能证明其收入以及误工时间的相关证据,像工资单、纳税证明、医院证明等。工资单可以证明其收入水平,纳税证明能进一步佐证收入的真实性,医院证明则明确误工时间。
(四)解决赔偿争议
若双方针对误工费赔偿产生争议,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