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摩托车被拦后不想面临车辆被依法扣押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那么被拦后要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当执法人员告知相关事宜时,要保持冷静,不要抵触,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信息,以便尽快弄清楚被拦原因。
(二)为避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影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要及时处理违法行为。如果对处罚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申诉,比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不要无故拖延不处理。
(三)为防止产生滞纳金等额外费用增加经济负担,一旦明确有需要缴纳罚款等情况,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缴纳。可以通过指定的线上支付平台或者到指定地点缴纳。
(四)若后续有办理车辆相关手续的需求,如过户等,要先确保之前被拦的相关事宜都已妥善处理。可以提前向交通管理部门咨询清楚,按照要求完成处理后再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