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他人侵权导致脚趾骨裂时误工费的确定:
1. 误工时间的确定: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明确。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且持续误工,这种情况下误工时间能够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 收入状况不同时误工费的计算:
(1)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误工费。
(2)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工伤导致脚趾骨裂时误工费的确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