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范围内的伤残赔偿:
在交强险范围内,不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只要是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不管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保险公司都需要对伤残赔偿等相关费用予以赔付。例如,即便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无责任,交强险在无责任赔偿限额内也要对受害人的伤残赔偿等进行一定赔付。
(二)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的伤残赔偿:
当赔偿金额超出交强险限额时,需要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 一方承担主要责任时,一般要承担70%左右的赔偿比例。比如在一个交通事故中,总赔偿金额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为10万元,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可能就需要赔偿7万元左右。
2. 双方承担同等责任时,通常各承担50%的赔偿比例。假设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的赔偿金额是8万元,那么双方就各自承担4万元。
3. 一方承担次要责任时,可能承担30%左右的赔偿比例。例如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赔偿金额为6万元,承担次要责任的一方可能需赔偿1.8万元左右。
(三)伤残赔偿包含的具体费用:
伤残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相关费用的赔偿。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残疾而导致的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的补偿;残疾辅助器具费是为了帮助受害人弥补因残疾而导致的身体功能障碍,购买辅助器具所产生的费用。
(四)影响赔偿数额的其他因素:
具体的赔偿数额还会受到当地经济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比如当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较高,那么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可能就会相应提高;如果当地物价水平较高,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可能也会有所增加。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