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确实因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签网签合同,一定要办理合法的授权委托手续。具体而言,要明确写出委托事项,比如清楚说明是委托代签某一份具体的网签合同;权限范围也要界定清晰,是仅能代签还是包括后续相关事项的处理等;委托期限也要有明确约定,防止出现超出期限的无效委托情况。并且,这种授权委托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其明确性和稳定性。
(二)对于被代签人来说,如果遇到他人未经授权代签网签合同的情况,要及时表明自己的态度。如果认可代签行为,就明确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有效;如果不认可,要明确拒绝追认,这样合同对自己就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代签人需要清楚认识到,在没有合法有效授权的情况下代签,是存在法律风险的。如果被代签人不追认,代签人可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所以不要随意代签他人的网签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