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农村宅基地过道产生纠纷时,乡镇人民政府起到重要的初始管理与调解作用。由于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相关事务,能够凭借地缘优势迅速掌握纠纷的具体情形,展开初步的调解工作。
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最终裁决权。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其相关部门像自然资源局等,会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展开调查与认定工作。这包括明确宅基地的权属关系,过道的使用状况等,从而给出公正的裁决。
3. 当事人在整个纠纷处理过程中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例如宅基地证等材料,这些证据能够有力地支撑当事人的主张。处理流程遵循先由乡镇政府调解,调解无果再向县级以上政府申请裁决的顺序。
提醒:
当事人要确保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不同纠纷情况可能导致处理结果不同,如有疑问建议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