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之间事故同等责任时,双方各担50%赔偿责任。赔偿涵盖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按核算的总损失按比例分担,如总损失10万,各方担5万。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同等责任时,机动车方担60%,非机动车、行人方担40%。如伤者损失10万,机动车方赔6万。
(三)伤者索赔要保留医疗票据、诊断证明等证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