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方面
1. 关于男方返回地点:男方确实需要返回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也就是办理居住证满一年的地方)。这是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到特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手续,这个特定地点的规定是为了确保离婚登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如果男方不清楚自己的经常居住地具体要求,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居住证的相关事宜,以确定是否满足条件。
2. 准备材料及办理手续:双方要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务必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离婚协议书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协商一致并明确写清楚。在去办理之前,可以先检查一遍材料是否齐全、准确,避免因为材料问题耽误时间。
(二)诉讼离婚方面
1. 女方起诉地点:女方可以向自己的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确定起诉法院时,要注意准备好能证明自己居住情况的相关材料,比如居委会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等。
2. 男方缺席审判情况: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把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达给男方。要是男方无法联系或者拒绝回来参加诉讼,法院是可以缺席审判的。不过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会非常谨慎,会仔细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等事实。女方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的证据、男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