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责任承担主体。当发生追尾且对方全责但开车的不是车主本人时,通常先由实际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实际驾驶人直接控制车辆并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所以要对自己的驾驶行为负责。
(二)判断车主责任。如果车主存在指使、强令实际驾驶人做出不当驾驶行为等过错行为,那么车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车主明知实际驾驶人没有驾驶资格或者饮酒后,仍强令其开车,这种情况下车主就有过错。
(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实际驾驶人要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自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并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调查。这是保险理赔流程的重要环节,只有配合好调查,才能顺利获得保险赔偿。
(四)车主追偿赔偿费用。车主如果因为事故承担了赔偿责任,比如实际驾驶人无力赔偿而车主先行垫付了赔偿款,那么车主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要求实际驾驶人承担赔偿费用。协商是比较温和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的金额和支付方式等;如果协商不成,车主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保留相关证据。在处理事故的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例如事故现场照片,它可以直观地反映事故发生时的现场情况;交警事故认定书,这是对事故责任的官方认定文件;维修发票,能证明车辆维修所花费的费用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理赔和维权都非常重要。
(六)注意诉讼时效。要关注诉讼时效问题,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超过了这个时效,可能会导致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所以在遇到纠纷时,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