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用赔偿,要保留好所有相关票据,如挂号、检查、治疗、买药的票据,按实际支出金额索赔。
(二)护理费方面,若请护工有护工费用票据,按票据金额;若家人护理,可按家人误工损失计算,结合护理期限确定赔偿额。
(三)营养费需有医疗机构意见支持合理诉求,根据伤情确定具体金额。
(四)伤残赔偿金,先做伤残鉴定确定等级,再按当地标准计算。
(五)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伤及精神影响程度主张合理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