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致人轻伤后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仍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要清楚轻伤在我国刑法里,是构成像故意伤害罪这类罪名的入罪标准,取得谅解只是量刑时会考虑的一个情节,不是能免除罪名的理由。
(二)当面临这种情况时,犯罪嫌疑人一方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理工作,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争取司法机关能看到其认罪悔罪的态度。
(三)在量刑方面,虽然谅解书能体现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行为的谅解,可能会让量刑从轻、减轻,比如从原本的实刑变为缓刑,但如果犯罪情节恶劣、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较大等,即便有谅解书,也不能免除刑事责任,还是得接受像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等相应的刑事处罚。所以不能单纯依赖谅解书而忽视自身行为的严重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