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所投保的险种类型。若为费用补偿型保险,像医疗保险,不能从两家保险公司获得比实际花费更多的赔偿。具体操作是先向其中一家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该公司会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付,对于还未赔付完的合理费用部分,再向另一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二)若投保的是定额给付型保险,例如重疾险、寿险等,只要符合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就能够分别向两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此时,两家公司会依照各自合同约定的保额来进行赔付,彼此之间互不影响。
(三)在进行理赔时,通常要按照保险合同的要求准备并提供相关的理赔材料,比如诊断证明、费用清单、身份证明等,之后向对应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费用补偿型保险中,遵循损失补偿原则,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利益;而定额给付型保险则根据合同约定,在满足条件时按约定保额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