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性质。首先要区分清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二)尝试协商处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处理,商量如何分配这些财产,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且不违反法律法规,都是可以的。
(三)法院判决原则。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判决。法院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例如,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的,在分配财产时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像婚后购买的房产,若无特殊约定,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归属,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