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欠款时,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在立案时预交,若未按时预交按自动撤诉处理;胜诉时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按胜诉比例确定承担方和金额;具体缴纳标准按诉讼标的额等因素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法律解析:
1、预交规定:立案时原告预交诉讼费是法定程序,这确保诉讼程序的正常启动和推进。若原告在规定期限内未预交,按自动撤诉处理,这是为了保证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诉讼秩序的规范。
2、承担规则:胜诉时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让过错方承担相应诉讼成本。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时按比例分担,符合责任与负担相适应的原则。
3、缴纳标准:根据诉讼标的额等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诉讼费,不同金额范围有相应比例,如不超1万元交50元等,使收费更科学合理。
若在诉讼费缴纳、承担等方面有具体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