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时,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比如购买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物品、支付家庭住房的房租或房贷等,这种情况下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要一起承担。
(二)如果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经营一家店铺,为店铺进货、扩张等所产生的债务,或者一方经营生意,另一方参与了生意的经营决策、从生意中获得了收益等,此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
(三)当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借款,或者一方借款后另一方事后追认等情况,同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承担。
(四)若一方是以个人名义借钱,并且该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同时另一方也未表示同意的,一般就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例如一方借钱去从事与家庭毫无关联的个人投资项目,另一方对此并不知情的情况。
法律依据: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