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当遇到车祸且对方无保险又没钱的情况,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很重要的一步。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可以冻结对方名下的财产,防止对方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等法院作出判决后,就可以依据判决结果对冻结的财产进行执行,从而获得相应的赔偿。
(二)查询并执行对方其他可执行财产
要积极查询对方是否还有其他可以用来执行赔偿的财产,像工资、房产、车辆等。一旦发现有这些财产,就可以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去追偿。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对这些财产进行处置,用来支付赔偿款。
(三)将对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要是经过调查,对方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对方进入这个名单,其很多行为都会受到限制,比如不能进行高消费,像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这样能给对方施加压力,促使其想办法履行赔偿义务。
(四)自身购买保险防范风险
自己也需要考虑购买交强险等保险。交强险在交通事故中能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当发生类似事故时,可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获得相应的赔偿,从而避免后续因对方无赔偿能力而给自己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五)保留相关证据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各种相关的证据,例如事故认定书,它能明确事故的责任划分;还有医疗费用凭证,这是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等。只有保留好这些证据,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