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追尾诉讼适用一审普通程序,正常情况下审理期限是6个月。要是案件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涉及的事实比较复杂、证据繁多等,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得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就能再延长6个月。要是延长6个月后还不够,那就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继续延长。
(二)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就是3个月。不过要是在诉讼中出现一些状况,例如需要收集更多证据、对某些事项进行鉴定等,这可能就会使审理期限延长。
(三)要是双方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法院会依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这种情况下结案时间会比正常的审理期限相应缩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