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与处理事故的交警进行沟通。可以直接找到负责该事故的交警,询问责任认定书的进展情况,让交警说明延迟出具的具体原因。在沟通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记录,比如通过录音、录像或者记录对话内容等方式,以便后续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二)若交警超出规定时间仍未出具责任认定书,可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所以,当交警超出这个规定时间时,你在申请复核时,要清楚说明交警未按时出具认定书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理由。
(三)保留好与事故相关的各类证据。这些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要确保照片清晰、能准确反映事故现场的状况;证人证言,如果有目睹事故发生过程的证人,要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记录他们所看到的情况等。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中会起到重要作用。
(四)若经过复核后,结果仍不能让你满意,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