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车辆保全期限的一般规定,通常为三年。在财产保全中,要明确区分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
(二)诉前保全方面,其期限是三十日。申请人必须在这三十日内起诉,要是超过这个时间还没有起诉,那么保全措施就会被解除。
(三)诉中保全的期限一般是三年。当三年到期后,如果案件还没有审结完毕,申请人是可以申请续行保全的,而且续行期限同样也是三年。
(四)特别要注意的是,在保全期限快要届满之前,如果没有办理续行保全手续,保全措施将会自动解除。
(五)不同地区可能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具体的保全期限上有一些差别,但一般都是在上述所说的期限范围之内。
(六)要是遇到特殊情况,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延长或者缩短保全期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明确的保全期限届满日以及前款有关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