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一般无需替父母偿还债务。因为继承遗产与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是基于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法律理念,不继承遗产就没有相应的偿债义务,子女可以用书面或其他明确的方式表示放弃继承。
(二)即使子女不继承遗产,但如果其自愿清偿父母生前债务,这种清偿行为是有效的。比如出于亲情等原因主动偿还,法律会认可这种自愿行为。
(三)当存在特殊情形时,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债务涉及到家庭共有财产,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地认为不继承遗产就无需偿债,需要区分债务中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相关部分的责任承担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