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在对方全责且走保险的情况下,若不想修车想直接拿钱,可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在保险条款允许且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按规定流程有可能实现,但如果保险条款规定必须修车,则可能无法直接领赔款。
法律解析:
1、协商前提:保险理赔通常以修复受损车辆为主要方式,若要改变为直接领取赔款,需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一致,这是基于合同的协商变更原则,各方达成新的共识才能改变理赔方式。
2、手续办理:需对方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办理理赔及领款事宜,自己则要携带相关证件和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前往保险公司办理手续,这是为了确保理赔流程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3、条款限制:一切操作都需在保险条款允许范围内,若条款明确规定必须修车,就不能违背该规定,否则可能引发纠纷或导致无法顺利获得赔款。
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不确定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