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前往交通管理部门
当事人在一年未处理被交警定责的情况下,应当尽快前往交通管理部门。前往后,要详细了解未处理的具体情况,比如是因为什么原因一直未处理,当前需要完成哪些手续等,同时明确相关要求。因为这种逾期未处理的情况,有可能需要缴纳滞纳金,所以要清楚具体的费用标准和缴纳方式。
(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处理保险理赔
根据交警的定责情况,当事人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定责表明当事人需要对他人的损失进行赔偿,那就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赔偿。要是涉及到保险理赔,当事人要及时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并且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处理理赔相关的事宜,比如提供事故现场的照片、相关医疗单据等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积极配合并可申请复核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当事人要始终保持积极配合的态度,向交通管理部门以及保险公司等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证据。要是当事人对定责结果存在异议,觉得定责不合理,那么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通过合法的途径来争取更公平合理的定责结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