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登记前给付彩礼,通常视为对女方赠与,归女方个人所有,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婚前赠与,双方未形成夫妻共同生活关系,财产性质不转化。
(二)结婚登记后给付彩礼,且无明确约定给女方个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受赠财产,除特别约定外,属夫妻共同财产。
(三)若双方婚前或婚后对彩礼归属有明确约定,就按约定确定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