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办理取保候审的解除手续时,本人必须到场。从法律程序的角度来看,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范畴。当到了解除的时候,办案机关得向被取保人进行相关告知,同时让其签署一些文件,像送达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要是以保证金方式取保的话,还得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等,这些环节都需要被取保人亲自去确认。
然而,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之下,如果被取保人因为客观且合理的原因而无法到场,比如得了重病导致无法行动等,这时候就应当及时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只有在经办案机关同意之后,才有可能通过一些特殊的方式来处理这些手续。但要明确的是,这种特殊处理方式是基于办案机关的认可和安排才得以实施的,并非随意为之。总之,一般情况下是要求本人到场办理取保候审的解除手续,特殊情况则需与办案机关妥善沟通并依其安排处理。